西安沣东第三小学2018年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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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东三小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2018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8个班,360名学生。
二.学区范围:南皂河、北皂河、八兴滩、新民村、二府营、泥河村、芊域阳光(原西坡村回迁户)、郑家村、杜家村、师家营、沙河滩村。
三.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身心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儿童(2011.9.1-2012.8.31)。
四.招生办法:
温馨提示:所需的所有证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不予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复印齐全,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所有登记的适龄儿童均需提供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
(一)本学区户籍新生入学:本学区行政村村民的子女在监护人带领下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合格证明前来登记。
说明: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到接种的医疗卫生部门开出。
(二)沣东新城城区改造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沣东新城辖区内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在监护人带领下,持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对应的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1.户口簿;2.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租房合同;3.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4.《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合格证明。
(三)户籍新政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入学: 家长持户口本和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口的学校登记。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如果我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和落户人员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四)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1. 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材料及证明到居住地学校申请登记。
2.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家长持户籍卡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3.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公租房等协议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五)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新生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
1.进城务工人员指
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随迁子女四证审核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区今年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试点区县,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四证审核采取“网上证件审验”与“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沣东新城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xaywjy.com)进行网上证件登记审验,时间是5月29日至6月8日。
(3)随迁子女父母收到证件审验通过短信后,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时间是6月11日至6月15日。
3.“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①非西安市户籍的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指:租房需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学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以及居住地村委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买房需提供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②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本学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指:租房需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学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买房需提供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等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样表见附件)。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五.招生程序
我校2017年招生将分五步走,在保证前两类学生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学位情况,按照招生步骤依次招收。
第一步:6月4—7日,学区内行政村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时间
行政村
6月4日上午
芊域阳光(原西坡村回迁户)
6月4日下午
南皂河、北皂河、泥河村
6月5日上午
新民村、二府营、八兴滩、杜家村
6月5日下午
郑家村、师家营、沙河滩村
6月6日-7日
审核学区内资料
第二步:6月8日,接收沣东新城城区改造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子女入学;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户籍新政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入学(如学位已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第三步:6月11—15日:接收学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如学位有限,按照居住证办理时间(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按租房合同的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如学位已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第四步:6月19-22日,学校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审核学生的信息及提供的各种资料。
第五步:6月30日-7月5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根据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本领取入学通知书(6月30日前学区内、7月5日前学区外)。
因学校学位已满未能接收的学生,教育局将根据全区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并与7月10日前通知家长。
六.情况说明
1.以下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购房,在我学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空户、挂户,家长尽快转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地后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如实在转不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2、提供虚假证明不予办理登记入学: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办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的,将不予办理。
七.时间地点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沣东三小(丰产路西段72号)
电话:89141086(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