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市天心区龙湾小学招生简章 (4)
家长帮长沙站
2018-06-08 13:12:50
5、拟入学儿童一方法定监护人办理的一年以上的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拟入学儿童学前教育证明材料原件。
说明:
1、网络报名后,审核通过的,由学校直接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需现场审核的,应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同时上交一套复印件(A4纸复印)。
2、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3、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可享受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天心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调剂安排入学。
4、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5、凡报名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在本批次生源排序范围内按照“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录取。
6、因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在外校入读一年级并注册全国学籍的学生,若重新入读我校一年级,违者将无法录入学籍,则只能回原学校就读。
四、招生程序
1、4月1日—15日,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报名。
网址:http://rxbm.cs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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