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博才阳光实验小学招生公告(3)
5、补登报名时间
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因特殊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于5月1日至6日到博才阳光实验小学校门口传达室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务必真实。(5月11日学校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
注意事项:
1、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全(尤其身份证号码),所填信息将直接录入学生学籍平台,信息不真实则无法录入学籍。信息填写不完全、不真实者,学校不予通知。
2、学区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请于6月21日至22日关注我校长沙市中小学报名系统现场资料审核微信通知,学校需视学位空余情况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人员随迁子女。
3、学区范围符合条件的插班生于6月15—6月30到我校校门口填写插班生登记表。7月上旬学校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
学校咨询电话:89875489
附:长沙市小学入学生源排序(岳麓区)
1、有户有房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岳麓区户籍和房产,但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
(1)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起,就落户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家人共同居住或租住在本校学区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或自建房、安置房等,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