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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婆媳关系不大容易相处和谐呢?

网络资源 2018-06-10 18: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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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种家庭关系当中,婆媳之间的关系大概是最不容易相处的了。不要说那

  些好不容易熬成婆的老太太聚在一起,谈的话题总是离不开议论儿媳妇的长短,

  就是那些迈进丈夫家多年的年轻女性,有空聊天的时候,也不免把聚会变成了声

  讨婆婆大会或者诉苦大会。处在婆媳之间的那位儿子兼丈夫,为了维系双方的关

  系,受过多少夹板气,赔了多少笑脸,编了多少瞎话,也是可想而知的。

  为什么婆媳关系不大容易相处和谐呢?有的研究者依照弗洛伊德的思路,从

  婆媳对儿子兼丈夫的情感占有欲及“恋母情结”等角度去解释。当我们尝试用社

  会心理学的视角去分析时,又会得到什么结论呢?

  婆媳双方常常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结果两方都不满意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发现,中国人在对各种人际关系分类时,会采用一个双维

  度的标准。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身份角色的距离,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

  的真情交换和义务履行的均衡。

  在家庭关系中,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在以父子

  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而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相

  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会弱一些。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些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或

  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来的。因此,我们对这些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就形成了各自

  的区别。

  对此,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等差之爱”。意思是说,在亲子之

  间、夫妻之间、手足之间都有来自角色身份规定的情感。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

  说的“应有之情”。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伦理规范,也有不同的情感类型。

  此外,抛开身份角色来说,当两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交往,就会形成恩恩

  怨怨,以及对于一个人的爱憎好恶。比如说,当我们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时,除

  了有一种儿女对父亲的敬重之外,还会因为他的个人品德而佩服他,有一种超越

  亲缘身份的评价。这就是“真有之情”。

  一般来说,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不仅有很近的血缘关系,而且还耳

  鬓厮磨,朝夕相处,同时具有最切近的应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当原本没有亲缘关系,“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于相爱“走进一家门”

  的时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动的。婚姻不仅带来了夫妻关系,而且也带来

  了一大串家庭关系身份,新娘子一下掉进了一张关系网当中,需要四面应付。婆

  媳关系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系。而对于媳妇来说,婚前与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

  较少,所以,对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对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员就只有应有之情。

  应有之情只是一种根据角色规定的情感,例如传统伦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等。这种义务之情由于仅仅是义务,很容易让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媳妇心里

  会想,我们之间没有交情,我不是你从小带大的,因为结婚,我就要对你百般照

  顾,我自己的父母我还没来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现在这样我就很不错了。婆婆心

  里会想,你在我家里出出进进,就是一家人了,你应该像个儿媳妇的样子啊!一

  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两方都不满意。

  当婆媳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

  渐生不满

  然而,抱怨婆婆的媳妇或抱怨媳妇的婆婆常常忽视一个现象,那就是无论婆

  婆还是媳妇,她们的母女关系一定比婆媳关系要好。被儿媳妇看作是“恶婆婆”

  的人,却对她们自己的女儿疼爱有加,在她们的女儿眼里,“母亲”、“娘家”

  都是无法替代的情感港湾。反过来,被婆婆认为不懂孝顺的媳妇,却总是对她们

  自己的母亲时常惦念,关怀备至。

  婆婆看到媳妇与自己的儿子结婚,走进自己的家,就会本能地形成一种预

  期,那就是儿媳妇应该像女儿、儿子那样对待自己。可是往往儿媳妇因为缺乏

  “真有之情”恰恰无法做到这一点。儿媳婚后改口称婆婆为“妈妈”,也会本能

  地将婆婆的行为与自己的母亲相比,形成婆婆应该像母亲这种预期。当双方混淆

  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

  满。

  不满的情绪出现后,婆婆和媳妇又都会出现一种归因偏误,那就是认为婆媳

  关系就是婆媳关系,永远不会变成母女关系。有的婆婆说:“无论你怎么对她

  好,她也不会变成你的女儿的。”媳妇就更容易说:“哪个儿媳妇是婆婆养大

  的?她怎么会对我像对她女儿那么好呢!”她们都不懂得通过对方的母女关系来

  看对方的情感和人品,来体会对方的真情。如果用真情来换取真情,婆媳关系就

  一定会与母女关系一样,成为家庭关系的新的情感支柱。

  “分家单过”日渐普遍,社会结构中夫妻轴的地位正在上升,但父子轴依然

  有重要地位

  在传统社会里,女性嫁到夫家后,对于娘家来说,已经是一盆泼出去的水。

  姓名被改变,或是只保留娘家的姓氏,变成“王李氏”、“张刘氏”,或是本名

  前冠以夫姓,成为夫家父子轴上的一个配角。娘家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家,为父母

  养老送终的真情表达受到了限制,而夫家也还不是自己的家,要对陌生人生出真

  有之情并非易事。因此,媳妇处在卑微的地位上,一熬就要几十年,直到成了婆

  婆,夫家才终于变成了自己家。现代都市青年婚后一般不与父母同住,农村青年

  婚后“分家单过”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于是,婚后的媳妇就有了三个意味不同

  的家———娘家、夫家与自己家。自己家是一种以夫妻为主轴的家庭,维系夫妻

  感情的主要是真有之情,而不是血亲关系。而夫家是丈夫的娘家,娘家是自己的

  娘家。一些已婚女性总是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夫家排在

  第三位。一些已婚男性则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妻子的娘

  家排在第三位。这就是一些夫妻冲突的来源。很多夫妻争吵的理由往往是“你妈

  是妈,我妈就不是妈吗?”要求对方把顺序排列与自己相同。这就反映出在社会

  发生变迁的今天,尽管在家庭中夫妻轴的地位上升了,但是在我们身上,父子轴

  仍然有着相当重要的价值地位。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两种协调婆媳关系的思路。一种是,如果夫妻感情

  深厚,妻子会把丈夫的娘家也当成自己的娘家,把丈夫的父母当作自己的父母;

  丈夫也是一样,把岳父岳母当成自己的父母,把妻子的娘家当成自己的娘家。另

  一种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相互尊重对方对娘家的价值认定,体验对方的父子

  情深或母子情深,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和处理事情。这两种思路尽管有些

  不同,却都可以较好地协调因婆媳关系引起的夫妻冲突。

  ■一家之言

  父系制传统引发婆媳冲突

  中国社会里传统的“父系”制度强化了生男嗣的重要性。因为对于媳妇而

  言,要巩固自己在夫家家族中的地位就得靠替夫家生出子嗣,惟有如此才能延绵

  夫家家族的香火并提供祖先祭拜时主要奉祭的人员。但若生不出子嗣,则恐遭休

  妻或纳妾的命运。在这重重压力之下媳妇由年轻到熬成婆婆的这一路上,儿子便

  成为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寄托也是最重要的生活依靠。然而,这种因文化结构限制

  而更形强化的母子连结不但造成婆婆对儿子的绝对偏袒,更对婆媳关系而言成了

  一大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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