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市滨东小学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2018年厦门市滨东小学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亲爱的家长朋友:
滨东小学2018级新生入学工作启动了,为帮助您做好入学报名事宜,请详阅以下要求。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遵循上级文件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居住在四里社区的适龄儿童及金祥社区部分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
持有本区常住户口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片内适龄儿童。
三、招生要求
(一)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二)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9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三)我校属原省级示范小学,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住宅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2017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建住宅商品房新落户并入住的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住宅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落户和居住均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住宅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和实际居住均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住宅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