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秋季小学招生意见
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秋季小学招生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bù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我区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的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7月8日、7月9日。为进一步确保学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提高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效率,同时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教育jú关于印发厦门市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鼓励各区教育jú、各直属学校实行网络报名”的规定,6月26日至7月3日,区教育jú将组织本区户籍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开展网上信息登记。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非厦门岛内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27日。
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区属公、民办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