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2)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陪付意向书》,并由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
7、工作程序表
发生事故
报告应急小组领导 报告保健老师
上报普陀区教育局 家长安抚工作 救护 上报儿保所
调查取证
协商
起草《协议书》
支付补偿金
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
保险公司理赔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幼儿园应急小组。
杏山园组长:邵乃济;副组长:张莉丽、王雅萍;组员:陈煜泓、吴淑枫、沈熊慧、田月、祝敬真
阳光园组长:高静;组员:董君
2、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每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长汇报,并挂上禁用牌。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制订相关奖惩制度,规范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行为。
4、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儿安全教育,增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
五、相关原则
1、事实性原则
依据事实的真相和事故的损害程度进行处理。
当事人必须对事故发生的过程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包括细节),并由目击者签名作证。不得违背事实或避重就轻,推诿责任,更不能伪造事实并作伪证。
带领幼儿就医时卫生保健老师需保留就诊记录和诊断意见,在园内进行备案。
对于伤害情况的诊断和处理有异议的,在进行急救处置后,可由家长方面指定相对专业的医院,由家长和学校指定的人员(一般为应急小组成员)陪同幼儿前往该医院,双方协商随机选定专家医生进行再次诊断,关于专家诊断的意见同时需要保留文本材料备案,专家的诊断意见将作为处理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