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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学区房基本政策(2)

家长帮苏州站 2018-08-03 19: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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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具有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小编解读:有户无房的情况下要有市区教育局确定居住情况统筹安排。这种情况下建议去市区教育局咨询。

  6.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小编解读:如果家里正在处于拆迁情况,新房产证的日期不能在2018.8.31之前,以新房子的施教区为准。

  三、无户籍无房产的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1.随迁子女(户口不在本市),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就近入学;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政策执行。

  小编解读:在苏州无户无房的情况下进入积分入学(后期会继续详谈积分入学)

  四、购买学区房的政策注意事项

  1.最好是产证和户口齐全而且都在施教区内是最稳妥的。今年的情况看如果是有房无户热门小学爆满情况下可能会被安排到周边的小学,但是一定有书读。

  2.购买学区房一定要确定5年内学位是否被使用过,以免耽误孩子上学。

  3.目前苏州的部分酒店公寓的住房是不认定施教区的,购房的时候千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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