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幼升小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使用手册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5)
4) 输入两次完全一致的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提交信息”按钮,系统提示“修改成功”即说明密码修改成功。下次登录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
(二)撤销录入
1.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前:
1) 登录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后点击右上角的“撤销录入”,如图 26 所示:
(图 26)
2) 在弹出的窗口,点击“获取验证码”, 系统将 6位验证码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上。如图 27 所示:
(图 27)
3) 点击“获取验证码”后,该按钮将被置灰,即一分钟内不能再次点击该按钮。如图 28 所示:
(图 28)
4) 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撤销成功”说明该条信息已被撤销。撤销录入完成后该用户数据将在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系统内删除,如果用户想重新注册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须重新采集基本信息。
2. 参加“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信息采集后:
1) 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撤销录入”,如图 29 所示:
(图 29)
2) 在弹出的窗口,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 6位验证码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上。如图 30 所示:
(图 30)
3) 点击“获取验证码”后,该按钮将被置灰,即一分钟内不能再次点击该按钮。如图 31 所示:
(图 31)
4) 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撤销成功”说明该条信息已被撤销。撤销录入完成后该用户数据将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系统内同步删除,如果用户想重新参加采集,须重新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进行注册并接受审核,通过后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重新进行信息采集。
九、其他说明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事宜,请咨询入学所在区教委。
1. 外国籍适龄儿童
2. 北京市户籍超龄儿童
3. 港、澳籍适龄儿童
4. 持有下列证明的,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
一)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四)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五)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六)其父(或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
七)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八)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入学所在区教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