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通知(2)
幼教网
2016-06-30 18:33:14
六、学生转出至外省市流程
学生家长向本区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在本市中小学学籍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若学生转入的外省市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盖章备案)。转出学校一般应在5个工作内在本市中小学学籍系统中将相关学生信息按“离校”进行操作,以便外省市进行跨省转学。学生完成跨省转出流程后,转出学校可打印转出流程作为备案归档。
七、注意事项
1、学生转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学期中途不办理转学。学段起始年级(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非本市外省就读八年级、九年级原则性不予转入。
2、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非本市随迁子女必须提供准确信息以及全国学籍号。不接受重复学籍、问题学籍转学。若家长提供虚假学籍信息不能完成转学流程,后果自负。学校不得接受无学籍、无转学材料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有借读生。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和转出。
3、同一镇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八、咨询电话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5741272657418711
奉贤区教育局基教科:375970523759702337597021
附件一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样表.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