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联丰小学秋季招生简章(3)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麓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在岳麓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至本校学区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学校在计划学位未满的前提下于6月25日(下午2:00~5:00)进行第五类学生资料现场审核和报名。参与第二批报名的适龄儿童需满足下列条件:
5、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持续合法居住,凭全家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查询资料,一方家长的学区内居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办理一年以上)等材料,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对第五类生源,2018年实行居住证和养老保险积分制政策,办理居住证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一个月各计1分,在班额、学位允许范围内,按照分数高低依次安排入学。
(二)准备审核证件和学校备案资料(证件原件提交审核,复印件提交备案)所有证件,缺一不可。
请按照①-?的顺序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一至三类提交①-⑥项资料;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交①-⑨项,不提交资料③;有户无房类别的提交①-?,不提交资料③⑦⑧⑨)
①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②拟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